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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圆舞曲之父是约翰·巴普蒂斯特·施特劳斯。
2、约翰·巴普蒂斯特·施特劳斯(Johann Baptist Strauss),1804年3月14日出生在维也纳,与其长子小约翰·施特劳斯同名,故被称为老约翰·施特劳斯(Johann Strauss Vater)或约翰施特劳斯一世(Johann Strauss I)以区别。1817年以后,他在米夏爱尔·潘配领导的流行舞蹈乐队里拉中提琴。
3、1819年,他又到约瑟夫·兰纳的维也纳圆舞曲乐队里拉琴,有时担任指挥。1825年,他和玛丽亚·安娜·施特赖姆结了婚,生了三个儿子,这时,他离开了兰纳,自己组了一个乐队,并为这些乐队写了不少乐曲。1849年9月25日,老约翰·施特劳斯在维也纳逝世,享年四十五岁。